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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本章概述
(一)概念:
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方面: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3、主体:个人和单位都能够成立。本章是单位犯罪最多的一章。本章前两节和后两节:第1 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2 节“走私犯罪”、第7 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第8 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第6 节妨害税收征管罪除“抗税罪”外都可由单位构成。
4、主观方面:多数由故意构成,也存在少量过失犯罪(如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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