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通知文件要求、我校推免实际情况和本科生院相关文件,物理学院将学生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支教服务或思想政治工作、参加志愿服务、社会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计入学生的素质评价成绩。
素质评价方案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在某一单项中有多个分项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个高分项,素质评价成绩最高不超过1.0。具体方案如下:
一、 素质评价的加分原则
(一)科研成果(上限0.5)
原则上为学生本科阶段在SCI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可由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综合考察,并给出明确的素质评价加分意见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认定,认定后参加学生所在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应由学院提前公示。
(二)“三大赛”获奖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浙大本发〔2023〕6号)规定,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三大赛”)中,代表浙江大学参赛并获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且团队自然排名前三的,国赛由学校确定加分分值,见附表;省赛获省级竞赛最高层级奖加 0.1。
“三大赛”国赛加分分值
备注:团队自然排名第一乘以系数1,第二乘以系数0.9,第三乘以系数0.8
(三)其他竞赛获奖(上限0.4)和重大体育、艺术比赛(含表演)获奖(上限0.5)
获其他国家级各类竞赛最高层级奖加0.4,第二层级奖加 0.2,第三层级奖加 0.1;获省级竞赛最高层级奖加 0.1。竞赛项目参照 “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
学科竞赛素质评价加分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20号)和《关于公布浙江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认定项目名单(2021版)的通知》。
备注:
1.同一竞赛多次获奖,按最高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2.同一成果或作品不重复加分。
3.学校认定的竞赛以《浙江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20号)和《关于公布浙江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认定项目名单(2021版)的通知》为准。权重为第一完成人1.0,第二完成人0.9,第三完成人0.8。
4.学院认定的竞赛包括:浙江省大学生物理科技创新竞赛等。
5.排名权重:由于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获奖团队无自然排名,获奖队员权重均为1.0。
重大体育、重大艺术比赛(含表演)获奖赋分,参照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浙大发本〔2023〕6号)清单,结合学院实际,省级及以上重大体育比赛、艺术比赛(含表演)获奖,加相应级别加分上限的 50%。
(四)参军入伍服兵役(上限1.0)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加1.0;三等功加0.5;
学生在服役期荣获嘉奖、“四有”优秀士兵嘉奖加0.2;
普通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0.1。
(五)志愿服务(上限0.04)、社会服务(上限0.05)及荣誉获奖(上限0.05)
1.志愿服务:根据浙江大学志愿者星级认定为依据,采取阶梯式加分方式对志愿服务进行加分。具体分值如下:
五星级志愿者加0.04;
四星级志愿者加0.03;
三星级志愿者的加0.02;
二星级志愿者的加0.01;
一星级志愿者的加0.005。
2.社会服务:担任校、院等团学骨干且考核合格以上进行加分,具体分值如下:
(1)担任一年及以上的校(院)学生会(学生组织)主席团、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委副书记、学院党支部书记、四星级及以上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或相当职务)的学生干部,考核合格及以上加0.05,不合格的不加分。
(2)担任一年及以上班长、团支书,考核合格及以上加0.03,不合格的不加分。
(3)担任一年及以上党支部支委、学生组织社团部长团(或相当职务)、班团委员(除班长、团支书外),考核合格及以上加0.01,不合格的不加分。
此项加分就高统计,不累计加分。
3.荣誉获奖
(1)获得国家级社会工作荣誉加0.05;
(2)获得省部级社会工作荣誉加0.03;
(3)校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荣誉一次(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加0.02;
按最高项加分,不重复累计。同个荣誉多次获得,不重复累计。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外语和计算机能力类测试成绩或证书、校级及以下实践、社团活动、献血、团体荣誉不纳入综合素质加分范围;同时,与学业有关的奖学金、学业标兵等荣誉由于已在学业评价中体现,不纳入素质评价加分中。
(六)参加国际组织实习(上限0.03)
对本科期间有学校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或者有国际化志愿服务小时数并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不包括国精班项目学生)进行加分,具体分值如下:
对本科期间有学校认定的四周以上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加0.03;
对累计国际化志愿服务小时数为250小时(含)及以上并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不包括国精班项目学生)加0.03。
(七)补充说明
对于本办法规定的项目之外,如若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计算;若学校未规定,其他需要加分的项目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物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相关事宜,并由申请人本人承担举证责任。
二、相关说明
1.申报材料采取个人申报和个人负责制,学生须确保所申报成果的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2.免试研究生申报材料加分以本次申报为准,并以收到学生申报所需材料的纸质版为依据。
3.本办法仅适用于物理学院推荐2025年免试研究生工作,最终认定和解释权归物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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