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工作办法一般由大学的教务处指定;而具体的评分标准,例如《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等,通常是由大学下属的各学院以及研究院、研究中心制定;而各学院与研究院对推免人员的科研要求认定与加分方法是不同的,需要认真学习,避免信息疏漏和浪费。
01 信息发布
学校发布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法,各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支教团”相关工作安排由校团委发布。
02 申报审核
院系组织学生自主申报,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开展资格审查、推免学分绩核算、学术创新成果(学科竞赛、项目、论文等)审核认定等。
03 推荐与公示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名额,院系确定拟推荐学生排序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
04 推免资格获取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院系推荐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正式获得“推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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