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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精编题库》第五章:非法人组织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0-12-22 16:35:52  |  关键词: 333教育学综合 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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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精编题库》第五章: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非法人组织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丙、丁四人合开一家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在办理丙在办理一项业务时,因为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20万元。该损失应由(B)
A.甲、乙、丙承担按份资任
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承担补充责任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7条的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甲、乙、丙因为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20万元,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在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B项正确。
 
2.根据法律规定,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D)
A.不承担责任
B.承担连带责任
C.承担无限责任
D.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7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D项正确。
 
3.根据法律规定,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C)
A.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B.保持原状
C.合伙企业解散
D.邀请普通合伙人加入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5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C项正确。
 
4.甲、乙、丙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2015年1日,丙代表合伙企业与丁签订合同,丙向丁表示自己是普通合伙人。对于该笔交易(C)
A.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由丙承担有限责任
C.由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乙、丙承担有限责任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6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本题中,丁有理由相信丙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对于该笔交易,丙承担普通合伙人的责任,也就是承担连带责任,C项正确。
 
5.甲于2005年7月2日开了家小商店,营业执照登记的类型是个体工商户。2005年11月6日,甲商店售出的食品由于质量存在问题,对消费者乙的人身造成损害。乙要求予以赔偿,对于此项赔偿(B)
A.以商店的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B.以甲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甲不承担赔偿责任
D.乙只能向食品的生产者主张权利
【解析】《民法总则》第56条第1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本题中,商店由甲个人经营,因此应当以个人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B项正确。
 
6.2011年3月2日,甲,乙成立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4月1日,丙加人该普通合化全业,此时该普通合伙企业负担对外债务2万元。对于该债务(B)
A.由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由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由甲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D.由乙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人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丙虽然是新合伙人,对于人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也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项正确。
 
7.2015年3月1日,甲、乙、丙成立普通合伙企业,2016年2月4日,甲退伙,此时合伙企业对外负有债务10万元。对于该债务(A)
A.由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由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由甲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D.由乙、两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甲虽然退伙,对于退伙前的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A项正确。
 
8.(2013年真题)甲、乙、丙三人公共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A)
A.与A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一间商铺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D.聘任丁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入员
【分析】本题考点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l)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B、C、D错误。故本题选A。
 
9.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错误的是(D)
A.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B.在一般情况下,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在特殊情况下,允许某些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有限合伙企业属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分析】本题考点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有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A、B、C正确。D选项混淆了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故本题选D。
 
10.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下列哪意项是正确的(C)
A.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
B.二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
D.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分析】本题考点为非法人组织的类型。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l款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据此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据此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选项B错误。若个人投资企业中增加一个投资人,则可以依法申请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选项C正确。反之,合伙企业中只剩下一个普通合伙人时,已经不满足合伙企业的条件了,但是可以申请将企业的性质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选项D错误。故本题选C。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同属我国《民法总则》第102条规定的非法人组织的类型,既具有共性,又有明显的区别,提醒考生理解掌握。
 
11.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
  1. 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2. 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 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4. 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分析】本题考点为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孙、李不再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限。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选项A表述错误,选项B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选项C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选项D表述正确。故本题选A。
 
12.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B)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分析】本题考点为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据此可知,各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作为出资。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据此可知,乙若以房屋使用权而非房屋所有权作为出资的话,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选项B正确。商号,即厂商字号,或企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经核准登记后,可以在牌匾、合同及商品包装等方面使用。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未禁止或限制将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合伙企业的商号或字号。选项C错误。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选项D错误。故本题选B。
 
13.2010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4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
  1. 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
  2. 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
  3. 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
  4. 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分析】《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86条第l款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据此可知,清算以解散为前提,而贾某的退伙不会导致该合伙企业的解散,因此无须清算。选项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52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选项C错误。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D正确。故本题选D。
 
14.甲和乙经营一家合伙企业,甲要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售,合伙人乙出价500万元,非合伙人丙出价600万元。甲应当(C)
A.只能卖给乙            B.只能卖给丙
C.任意选择一个          D.以上说法均错误
【解析】在合伙企业的共有关系中,共有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甲出售合伙财产份额时,若乙和丙出价相同,则甲应将份额转让给乙。但在乙出价低于丙时,甲就不受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可以将份额让与任何一方。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另外,根据“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的解释方法,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在更优条件下当然也享有优先购买权,即:若乙出价高于丙,则甲应将份额转让给乙。
 
15.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A)形式出资
A.劳务               B.银行存款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著作权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
 
16.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数上限是(C) 
A. 20人                 B.30人
C. 50 人                 D. 100 人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61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据此,本题的答案为C。
 
17.在合伙存续期间,第三人要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资格,需要经过(D)合伙人的同意
A.1/5以上的合伙人      B.超过一半的合伙人
C.2/3以上的合伙人      D.全体合伙人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新合伙人人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18.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甲以现金出资,乙提供场地,丙负责饭店的运营。后来饭店发生亏损,丙对外应当(B)
A.承担书面合伙协议上约定的按份责任
B.承担连带责任
C.按照盈余分配的比例承担责任
D.不承担清偿责任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本题的答案为B。需要注意的是,此条针对的是普通合伙人。
 
19.甲、乙、丙共同出资开办一家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甲提出退伙,乙、丙同意,并与甲约定甲放弃一切合伙权利,同时也不承担退伙前的合伙债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甲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B.甲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C.甲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甲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不必承担责任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本题的答案为C。
 
20.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的说法错误的是(C)
A.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
B.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C.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和劳务出资
D.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解析】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21.有限合伙人就合伙债务对外承担(C)
A.按份责任       B.连带责任
C.有限责任       D.无限责任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7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第81条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据此,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本题的答案为C。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BC)
A.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时,有限合伙人不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不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C.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B项正确。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C项正确。第70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A项错误。第79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D项错误。
 
2.根据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ABD)
A.货币
B实物
C.劳务
D.知识产权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ABD项正确。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选项中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ABC)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业个
B.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D.聘任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此本题选ABC。D项错误,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才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4.下列选项中,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BCD)
A.有限责任公司
B.国有独资公司
C.上市公司
D.公益性的社会团体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本题选BCD。A项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5.在我国,非法人组织的类型包括(ABD)
A.个人独资企业
B.合伙企业
C.公司
D.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分析】本题考点为非法人组织的类型。根据《民法总则》第102条的规定,我国非法人组织的类型包括:(l)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2)合伙企业,是指民事主体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3)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是指应用某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门知识,按照服务对象的需要和要求,在相应专业知识领域内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并且该组织不能依据法人的条件登记为法人。《民法总则》中的非法人组织的相关内容较以前有不少变化,考生应给予格外重视。
 
6.甲、乙、丙、丁以合伙企业形式开了一家餐就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BD)
A.如合伙协议未约定,则甲等四人均享有对外签约权
B.甲等四人可决定任命丙为该企业的对外签约权人
C.不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D.不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担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
【分析】本题考点为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伏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如合伙协议未约定,则甲等四人均享有对外签约权。甲等四人也可决定任命丙为该企业的对外签约权人。选项A和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C错误。《合伙企业法》第31条第(六)项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据此可知,既然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那么让不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就更没有问题了。选项D正确。故本题选ABD。
 
7.甲乙丙三人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BCD)
A.该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劳务、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作价出资
C.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部分合伙事物
D.如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本题考点为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伏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除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外,还包括:(l)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为2个以上50个以下,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3)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4)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故选项A正确,选项B和选项C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3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选项D错误。故本题选BCD。
 
8.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可用以出资的包括(ABCD)
A.劳务           B.知识产权
C.现金           D.原材料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BCD。但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ACD)
A.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B.有书面或口头的合伙协议
C.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岀资
D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解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都适用《合伙企业法》第14条的规定,即:(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CD。另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10.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AC)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B.出售合伙企业名下的汽车
C.聘任外来的专业经营管理人员
D.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以其在合伙财产中的份 额作抵押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C。
 
11.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就合伙债务对外承担(BD   )
A.按份责任    B.连带责任
C.有限责任    D无限责任
【解析】原则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要注意的是,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据此,只有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本题的答案为BD。
 
12.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A)或(C)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 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A.故意        B.过失
C.重大过失    D.不可抗力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57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C。
 
13.甲、乙、丙三人合伙开服装厂,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并约定甲对外不能签订单笔超过10万元的合同。甲与不知此约定的第三人签订了一笔50万元的买卖 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
A.买卖合同只对甲本人有效,对合伙不发生效力
B.买卖合同对合伙发生效力
C.乙、丙可对甲主张违约责任
D.乙、丙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买卖合同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其效力约束服装厂和第三人;乙和丙无权撤销买卖合同,只能向甲主张违约责任。综上,本题的答案为BC。
 
14.下列选项中,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是(BCD) 
A.有限责任公司       B.个人独资企业
C.合伙企业     D.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解析】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BCD项正确。A项是法人,而不是非法人组织。
 
 
三.简答题
1.简述非法人组织的特征。
【参考答案】(1)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稳定性的人合组织;(2)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非法人组织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简述普通合伏企业的设立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原则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尘第六章氏事法律行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3.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主要具有如下特征:(1)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稳定性的人合组织体。(2)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非法人组织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简述普通合伏企业人伙与退伙时的责任承担。
【答案】入伙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人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人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组织而丧失合伙人资格的事实。退伙分为声明退伙、法定退伙和除名退伙。声明退伙是指出于合伙人自己的意思而退伙。法定退伙又称当然退伙,其原因主要包括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除名退伙则是指当个别合伙人的行为如未履行出资义务、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等而危害了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强制将其清除出合伙的情况。合伙人退伏,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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