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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教育学知识归纳:论人性与教育作用
论人性与教育作用
1.论人性
人性就是指人天生的素质(“生之质”)。善是指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董仲舒严格将人性与善区别开来,人性与善的关系是可能性与现实性,根据和结果的关系,性是善的可能性和内在根据,善是性在教育条件下向具备一定道德之善的现实人格转化的结果。董仲舒明确将人性划分为三种不同的等级,“有斗筲之性,中民之性,圣人之性。”
“圣人之性”,是天生的“过善”之性,是一般人先天不可能、后天不可及的。“斗筲之性”,是无“善质”的,生来就“恶”的,教化无用,只能采用刑法对付他们。
“中民之性”,就是万民之性,必须通过王者的教化才能成“善”。
2.教育作用
教育对于不同的人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圣人能够自觉控制自己的感情欲望,注定要向善的方向发展。斗筲之人的感情欲望强烈而很难进行自我节制,注定要向恶的方向发展,只有用刑罚制止他们作恶,具有“中民之性”的人是教育的主要对象。董仲舒的人性论破坏了先秦原始平等的人性论,并为封建专制统治提供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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