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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考研心理学考研知识点指导:设置教学目标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5-07-23 15:34:40  |  关键词: 教育心理学中教学目标是指什么 心理学教学目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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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考研心理学考研知识点指导:设置教学目标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6考研心理学考研知识点指导:设置教学目标”相关内容,为心理学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心理学考研报班辅导问题可咨询右下角客服老师。

  设置教学目标

  一、教学目标及其意义

  1、概念:教学目标——是预期学生通过教学活动获得的学习结果。在教学中,

  教学目标有助于指导教师进行测量和评价、选择和使用教学策略、指引学生学习等功能。

  2、教学目标意义:

  (1)指导学习结果的测量和评价

  (2)指导教学策略的选用

  (3)指引学生学习

  二、教学目标的分类——布卢母等人在教育目标分类系统中将教学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大领域。

  1、认知目标——认知领导域的教学目标分为知识、领会、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等六个层次,形成由低到高的阶梯。

  (1)知识——指对所学材料的记忆,包括对具体事实、方法、过程、概念和原理的回忆。其所要求的心理过程是记忆,这是最低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

  (2)领会——指把握所学材料的意义。可以借助三种形式来表明对材料的领会。

  ①转换,即用自已的话或用不同于原先表达方式的方法表达自已的思想;

  ②解释:即对一项信息加以说明或概述;

  ③推断,即对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推理。

  (3)应用——指将所学材料应用于新的情境中,包括概念、规则、方法、规律和理论的应用。应用代表较高水平的理解。

  (4)分析——指将整体材料分解成其构成成分并理解组织结构,包括对要素的分析、关系的分析和组织原理的分析。

  (5)综合——指将所学的零碎知识整合为知识系统。包括三个水平:

  ①用语言表达自已意见时表现的综合;

  ②处理事物时表现的综合;

  ③推演抽象关系时表现出的综合。

  (6)评价——指对所学材料作价值判断的能力。包括按材料的内在标准或外在标准。评价目标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因为它要求超越原先的学习内容,并需要基于明确的价值判断。

  2、情感目标——情感领导域的教学目标根据价值内化的程度而分为五个等级。

  (1)接受——指学生愿意注意特殊的现象或刺激(如课堂活动、教科书、文体活动等)。包括三个水平:

  ①知觉有关刺激的存在

  ②有主动接受的意愿;

  ③有选择地注意,这是低级的价值内化水平。

  (2)反应——指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活动并从中得到满足。

  (3)形成价值观念——指学生将特殊对象、现象或行为与一定的价值标准相联系,对所学内容在信念和态度上表示正面肯定。所括三个水平:

  a)接受某种价值标准(如愿意改进与团体交往的技能;

  b)偏爱某种价值标准(如喜爱所学内容)

  c)为某种价值标准奉献(如为发挥集体的有效作用而承担义务)。这一水平的学习结果是将对所学内容的价值肯定变成一种稳定的追求。相当于通常所说的“态度和欣赏”

  (4)组织价值观念系统——指将许多不同价值标准组合在一起,消除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并开始建立在一致的价值体系。内化分两个水平:

  ①价值概念化,即对所学内容的价值在含义上予以抽象化,形成个人对同类内容的一致看法。

  ②组成价值系统,即将所学的价值观汇集整合,加以系统化。——与人生有关的教学目标属于这一级水平。

  (5)价值体系个性化——指个体通过学习,经由前四个阶段的内化之后,所学得的知识观念已成为自已统一的价值观,并融入性格结构之中。内化分两个水平:

  ①概念化心向,即对同类情境表现出一般的心向;

  ②性格化,即指心理与行为内外一致,持久不变。

  3、动作技能目标——指预期教学后在学生动作技能方面所应达到的目标。

  (1)知觉——指学生通过感官,对动作、物体、性质或关系等的意识能力,以及进行心理、躯体和情绪等的预备调节能力(如表现出外部的感觉动作)

  (2)模仿——指学生按提示要求行动或重复被显示的动作的能力,但学生的模仿性行为经常缺乏控制的。(如表演动作是冲动的、不完善的)。

  (3)操作——指学生按提示要求行动的能力,但不是模仿性的观察(如按照提示表演或练习动作等)。

  (4)准确——指学生的练习能力或完成复杂作业的能力。学生通过练习可以把错误减少到最低限度。

  (5)连贯——指学生按规定顺序和协调要求,去调整行为、动作等的能力。(如准确而有节奏地演奏)

  (6)习惯化——指指学生自发或自觉地行动的能力(如经常性的、自然和稳定的行为就是习惯化的行为)。也就是学生能下意识地、有效率地各部分协调一致地操作。

  三、教学目标的表述

  1、行为目标——指用可观察和可测量的行为陈述的教学目标。

  行为目标的陈述具备三个要素:

  ①具体目标:即用行为动词描述学生通过教学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目标。

  ②产生条件,即规定学生行为产生的条件。(如根据课文内容告示)

  ③行为标准,即提出符合行为要求的行为标准。

  2、心理与行为相结合的目标——这一方法有两部分构成:

  ①第一部分为一般教学目标,用一个动词描述学生通过教学所产生的内部变化,如记忆、知觉、理解等

  ②第二部份为具体教学目标,列出具体行为样例。

  四、任务分析——指将教学目标逐级细分成彼此相联的各种子目标的过程。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6考研心理学考研知识点指导:设置教学目标”,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心理学考研规划辅导问题可联系1800371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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