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强化与惩罚
强化是指一种行为过程的发生次数受该行为的后果影响而发生改变,效果好则此行为趋向于保持下来,效果不好则趋向于被消除。强化有四种类型:正强化、负强化、正惩罚、负惩罚。其中,负强化指为去掉一个坏刺激,引发所希望的行为出现而设立的。正惩罚则是施加一个坏刺激。这是当不适当的行为出现时给予处罚的方法,往往是使对方感到不快的刺激,如要想使一个经常说谎的孩子慢慢改正,就要在其说谎时给予严厉的惩罚。负惩罚是去掉一个好刺激。当不适当的行为出现时,不再给予原有的奖励,如一个孩子爱贪玩,经常不完成作业,就告诉他:只有在完成作业后才允许看最爱动画片,否则就不允许他看。
从本质上来说,施加强化的目的是要人“做什么";施加惩罚的目的是叫人“不做什么”。负强化和惩罚的区别在于施行的目的、施行的方式和施行的后果不同。当某人从事某种行为时,立即给予他厌恶刺激或立刻取消其脤来享有的正强化物,此称为惩罚;当某入从事某种行为时,即刻取消原来给予他的厌恶刺激,此称为负强化。惩罚的目的是阻止不良行为的出现,不一定要形成良好行为。负强化是抑制不良行为,并达到建立良好行为的目的,负强化主要是激发人们”改过向善”的动机。
2.相关类属学习与派生类属学习
当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有关概念的包摄和概括水平高于新观念时,新旧观念之间构成类属关系。通过类属关系获得意义的学习叫类属学习。类属学习也称下位学习,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正是类属学习的两种形式。
派生类属学习是指新的观念是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一个特例,或原先学过命题的一个例证,即新知识是旧知识的派生物。在这一过程中,对新知识的领会比较快,学习也比较简单。这种学习的结果,不仅使新知识获得了心理意义,而且使原有的概念或命题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或证明,而本质未变。
相关类属学习是指新知识和学习者认知结构中的有关概念同属于一个具有较高概括性的观念之中,新的观念是原先学习过的观念的深入、精制和限定,新知识也获得新的心理意义。
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在新观念纳入原有观念时,观念的本质属性不变;而后者使原有观念的本质属性发生改变,因此,后者在认知发展中的作用更大些。简而言之,原有概念或命题是否发生本质属性的改变,是区分上述两种类属过程的关键。
3.学习与表现
“学习”是由经验引起的能力或倾向的相对持久的变化。”表现“是指学生外在的、可以观察的行为,如测验的得分,行为举止等。加涅认为,内部的变化必须通过外在的表现变化反映出来,表现的相对持久变化是衡量学习是否发生的重要指标。
人的学习的实质是人的内在能力、思想和情感的变化,但人的内在能力、思想和情感的变化看不见摸不着,不能直接研究,因此心理学家必须根据反映人的能力、思想和情感的外部行为的变化推测其内部的变化。所以在学习的定义中有个两难的问题:可以从外部的行为变化给学习下定义,也可以从内部的能力和倾向的变化给学习下定义。“学习”与“表现“这两个术语的使用就是学习定义中的这种两难困境的反映。这两个术语一起使用时,前者意指内在的心理,后者指外在的表现。但外在的表现有时可以指学生在测验时的表现,即学生的测验得分;也可指品德表现,即学生的行为、举止。在心理语言学中,言语表现是指与言语能力相对的言语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