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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的表征与分类
1.知识的表征
知识的表征是指知识或信息在人脑中记载和贮存的方式。知识的表征有以下五种方式:
(1)概念:概念代表事物的基本属性和基本特征,是一种简单的表征形式。
(2)命题和命题网络:命题是意义或观念的最小单元,用于表述一个事实或描述一个状态;命题和命题网络是陈述性知识的主要表征方式。
(3)表象:命题表征的多是事物的抽象意义,而表象表征的则更多是事物的知觉特征。
(4)图式:图式是指有组织的知识结构,“是对范畴的规律性做出编码的一种形式。”
(5)产生式:包含了“如果某种条件满足,那么就执行某种动作”的知识,是程序性知识的主要表征形式。
2.知识的分类
知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泛指人们所获得的经验;狭义的知识仅指个体获得的各种主观表征,包括技能和策略等调控经验。狭义的知识可以从下列角度进行分类。
(1)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
依据知识反映的不同深度可以划分为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
①感性知识是对事物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可分为感知和表象两种水平。
②理性知识,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包括概念和命题两种形式。概念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及其不同属性之间的本质联系。命题表示的是概念之间的关系,反映的是不同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和内在规律。
(2)具体知识与抽象知识
依据知识的不同抽象程度可以划分为具体知识与抽象知识。
①具体知识指具体而有形的、可通过直接观察而获得的信息,该知识往往可以用具体的事物加以表示。
②抽象知识是从许多具体事例中概括出来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概念或原理,如有关道德、人性的知识。
(3)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
依据知识的不同表述形式可以划分为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
①陈述性知识反映事物的状态、内容及事物变化发展的原因,说明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一般可以用口头或书面言语进行清楚明白的陈述。它主要用来描述一个事实或陈述一种观点,也称为描述性知识。
②程序性知识反映活动的具体过程和操作步骤,说明做什么和怎么做,它是一种实践性知识,主要用于实际操作,也称为操作性知识、策略性知识或方法性知识。
(4)具体知识、方式方法知识和普遍原理知识
这是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系统中对知识的分类。
①具体知识指具体的、独立的信息,具体指称物的符号,包括具体符号的知识(即术语的知识)和具体事实的知识(即有关日期、事件、人物、地点等方面的知识)。这类知识是较复杂、较抽象的知识形态的构成要素。
②方式方法知识是有关组织研究、判断和批评的方式方法的知识,其抽象水平介于具体的知识和普遍原理知识之间。
③普遍原理知识指把各种现象和观念组织起来的主要体系和模式的知识,它具有高度抽象和非常复杂的水平。它包括两个亚类:原理和概括的知识,即有关对各种现象的观察结果进行概括的特定抽象要领方面的知识;理论和结构的知识,即有关为某种复杂现象、问题或领域提供一种清晰的、完整的、系统的观点的重要原理和概括其相互关系方面的知识。
(5)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
显性知识是可以言明的知识。
隐性知识是无法言明或又难以言传的知识。“我们所知晓的比我们能说出来的多”,说的就是隐性知识。
3.知识理解的影响因素
(1)客观因素:学习材料的内容,学习材料的形式,教师言语的提示和指导。
(2)主观因素:原有的知识经验背景,学生的能力水平(认知、语言),主动理解的意识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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