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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减刑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4-25 17:00:19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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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减刑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减刑”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减刑

(一)对象条件

管制、拘役、有期、无期犯罪分子均可以减刑。

(二)实质条件:

   可以减刑—— 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罪表现或者立功表现。

   应当减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阻止、检举、协助抓获、重大技术、舍己救人等)

(三)减刑的限度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3.限制减刑的死缓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

缓期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4.没有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5年(不含死刑缓刑期执行

的2年)。

(四)减刑的程序

第一步: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

第二步: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裁定是否减刑。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减刑”,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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