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德国教育的发展
一、德意志帝国与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教育★★★★
1.德意志帝国时期的教育
在德意志帝国时期,德国教育形成了典型的三轨学制,产牛了三种学校:为下层阶级设立的国民学校、为中间阶级设立的中间学校、为上层阶级设立的文科中学。国民学校和中间学校主要为学生就业或谋求较低一级职业做准备,文科中学注重古典人文学科,主要为形式升入大学做准备。19世纪末,受新人文主义的影响,德国中等教育开始了改革。1892年,减少文科中学古典语言的课程分量,在其他中学中增加自然科学和现代语言的课程,并增设两类学术性学校:实科中学和文实中学。1901年,宣布文科中心、实科中学和文实中学地位相同,都可为大学培养学生。
2.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教育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国于1919年建立了魏玛共和国,并通过了《魏玛宪法》,规定了该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依宪法规定,教育权归各州所有,国家负责对各类教育事业进行监督。在此时期,德国对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教师培养以及高端教育进行了改革。在初等教育上,德国废除了双轨学制,实施了4年制的统一初等教育,以后又实施了8年制的初等义务教育。在中等教育上,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取消了中学的准备阶段,使中学能够建立在统一的基础学校上;二是新建立了两种学校;德意志中学和上层建筑学校。在教育培养上,德国提出了小学教师由属于高等教育的师范学校培养的措施,提供了师资培训的规格。在高等教育上,一方面坚待大学自治、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原则,另一方面提出高等教育面向大众的思想。总之,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德国教育与以前相比有了较快的发展,但也出现了帝国时期所强调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倾向。
◆易出题型:选择题
二、《改组和统一公立普通学校教育的总纲计划》★★★★
1959年,联邦德国进行了教育改革。1959年2月14日公布了《改组和统一公立普通学校教育的总纲计划》,简称《总纲计划》。《总纲计划》主义探讨了如何改进普通初等和中等教育等问题,没有涉及高等教育。在初等教育上,建议所有的儿童均应接受4年制的基础学校教育,然后再接受2年的促进阶段教育。在中等教育上,建议设置3种中学:主要学校、实科学校和高级中学,分别培养不同层次的人才。《总纲计划》既保留了德国传统的等级性,又适应了战后德国的社会劳动分工对学校人才规格和档次的不同要求。
◆易出题型:选择题
三、《高等学校总纲法》★★★★
1976年联邦德国颁布《高等学校总纲法》,这是二战后德国第一个高等教育方面的权威法案。该法案规定:正规高校修业年限为四年,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迟毕业,改变了过去因学生自由选课,自定毕业考试时间,平均修业7年的状况。《高等学校总纲法》还对大学的任务、入学许可、学校内部人员机构构成、学校组织和管理、校长任期、学历认证等做了规定。这个法案的精神实质是既保留传统大学的民主自治的特色,又注重挖掘大学的潜力,以适应新的国际竞争的需要。
◆易出题型:选择题